电子产品预防近视篇:选屏幕、控时长
发布时间:2023-02-02 09:35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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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看电子屏幕要适时休息,建议看屏幕20分钟后,抬头远眺20英尺(6米)外,即“20—20—20”口诀。
3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接触电子产品,学龄前儿童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。儿童青少年每天非学习目的视屏时间每次不超过15分钟,累计不超过1小时。
视屏使用的电子产品,建议使用次序为投影仪、电视、电脑、平板,不建议用手机。总体原则是屏幕越大,分辨率越高越好,根据环境调整亮度。周围环境较暗时,要打开房间灯光照明,避免在过暗的环境下使用电子产品。
电子产品的“护眼模式”是通过屏蔽蓝光,调整对比度和亮度来护眼的。但长时间、近距离使用电子产品,仍然会引起视疲劳,加深近视程度。
观看电视时,眼睛应距离电视屏幕3米以上或6倍于电视屏幕对角线的长度。观看电脑时,眼睛离电脑屏幕的距离应大于50厘米(约一臂远),视线微微向下,电脑屏幕的中心位置应在眼睛视线下方10厘米左右。这能有效减轻眼睛干涩、视疲劳等。
持续过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容易产生眼睛干涩、视疲劳等不适。儿童青少年可通过闭目、远眺、正确做眼保健操等方式,让眼睛得到充分的休息,也可以用热毛巾敷眼睛10~15分钟,或者用人工泪液等眼药水缓解症状,必要时到医院就诊。
观看电子产品时,要有意识地多眨眼。注意保持合适的室内温度和湿度。